中新網9月15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務主管部門1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14日與地方政府、臺行政當局“消保處”、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等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在稽查的57個預售屋建案中,初步發現30個建案涉有違規情事,將請地方政府盡速從重處罰。
臺內務主管部門表示,臺灣預售屋新制規定,預售屋建案在銷售前,應先將銷售信息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如有使用紅單(購屋預約單)銷售時,也應明確標示買賣標的物及價金,且不能約定有不利買受人的事項。
不過,臺內務主管部門在這次稽查發現,有3個建案未報備查即進行銷售,預計將處罰3至15萬元(新臺幣,下同);另有51個建案使用紅單,其中有7個建案違反紅單未約明買賣面積或約定買方逾期未簽約即沒收定金等規定,將按其違規紅單戶數,每戶處罰15至100萬元。
臺內務主管部門指出,這次稽查也發現,其中1個建案對鄰近公有公共設施廣告不實,將移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另有3個代銷建案廣告未注明經紀業者名稱、1個代銷建案的買賣契約未指派經紀人簽章,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處罰6至30萬元。
同時,聯合稽查也發現,有14個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筑使用文件,將依“建筑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